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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送立院 悔過執行「不計服役年資」形同當不完的兵][奇摩][113.2.2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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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y8qc2gk91
時間:
2024-2-24 11:27 AM
標題:
[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送立院 悔過執行「不計服役年資」形同當不完的兵][奇摩][113.2.24]
行政院會於22日通過「陸海空軍懲罰法」修正草案與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」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為強化嚇阻違紀,國防部明訂士官兵悔過與禁閉期間,不計服役年資,若不斷犯錯受罰,退伍日期將延後,等同就是當不完的兵,若當事人退伍,則改為罰款處分。
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包括軍人懲罰種類,違紀人員如果退伍,改以罰款。對士官兵悔過處分,禁止禁錮或凌虐等不人道行為,悔過執行期間,不列計服役年資。
國防部表示,現行「陸海空軍懲罰法」承襲民國19年制定時的法律體系,由於立法背景已與當前國軍現況與法律思維有顯然的不同,因此特別邀請專家學者,依照司法院大法官解釋(包括憲法法庭裁判)意旨及實務需求,並參考先進國家法制,通盤檢討修正,以確保懲罰制度能更加公正與有效。
國防部指出,現行軍人權益之救濟是按照爭議的類型,分別依訴願法或機關自行訂定的行政規則辦理,欠缺整合性的專法。「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」的立法能填補現行法制上的不足,使軍人在面臨權益爭議時有明確且有效的救濟途徑,是國軍人權法制上重要的里程碑,希望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最廣泛的支持,儘早完備修、立法程序。
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共計6章79條,修正重點如下:
一、增修軍人移付司法懲戒的要件與配套、暫時停止勤務、懲罰種類與事由、數違紀行為的合一評價及執行等懲罰事項,以符合服役機關管理實需。
二、為確保懲罰權的正確行使,將權責長官對於違紀行為的調查原則、方法及刑事偵查競合的處理等調查程序事項明文規範,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及法律保留原則。
三、為妥慎處理軍事處所內肇生之重大死傷案件,增訂納編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的「專案調查及評議」機制,並允許該事件當事人及特定家屬得請求調查及參與程序,以回應社會期待。
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共計6章78條,重點包括:
一、軍人與其所屬機關(構)、部隊、學校、行政法人間關於身分、公法上財產請求、獎懲、考績及其他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爭議,依本法復審、申訴、再申訴與行政訴訟程序救濟之。
二、軍人不服所屬機關對其所為涉及軍人身分變更、公法上財產請求、獎懲或考績事項之行政處分,除法律別有規定外,得向地方軍事法院設置之官兵權益保障會提起復審。
三、軍人不服所屬機關所為復審事件以外的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,得向申訴管轄機關提起申訴,如有不服得向權保會提起再申訴。
四、軍人不服復審或再申訴決定,得向高等軍事法院設置之勤務法庭提起第一審行政訴訟;如仍有不服,得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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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感覺真得很糟,以前是即使關禁閉或是各種悔過也算在役期期間,但現在則是要排除不算,也就是說若是遭到連續悔過那就形同有著當不完的兵,而評判又沒有一定的標準,一切長官說了算,那現在當兵還真是比戒嚴時代還要硬啊!
作者:
molitor
時間:
2024-2-24 11:44 AM
真的是要用嚴一點,不然真的是問題多
作者:
aa0975707559
時間:
2024-2-24 11:45 AM
所以當兵就乖乖當完就沒事了阿
作者:
wange88
時間:
2024-2-24 11:56 AM
服役是國民義務.就是要當好當滿
作者:
weizii
時間:
2024-2-24 06:49 PM
當兵可以公民不服從嗎?
在台灣當兵應該改為在家上班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了
作者:
eapliken
時間:
2024-2-25 12:30 PM
好好守規距 時間很快就過了
作者:
powermodule
時間:
2024-2-25 03:59 PM
看法:最怕惡劣無法改的那種.
還不如罰款或者坐牢,趕走~
想想一個重大違紀的士兵,硬是處罰完,繼續當兵.
他不滿情緒,是會影響其他正常的.
小長官們不敢把他怎樣吧.
換一角色,階級高一些的,有更多搞事機會.
不會忘了軍中霸凌就是這麼來的
不願役的話,或許會怕當不完的兵.
但也不是好事.
就問,如果有人被處罰關2個月好了,是還要付他薪水,還是不付?
要是還能領個半薪,有勞健保(軍保)
是不是隨時鬧一下事,被關起來,供吃供住,不用出操,還有錢拿,這...
僅看法,不確定有沒有人這麼怪又壞...
(如同坐牢=深造,要不犯罪技術提升,要不考上大學)
作者:
c0919658135
時間:
2024-2-25 05:40 PM
怕什麼?不要犯錯不就好囉,還不是很多當兵到退伍從沒被關過禁閉的人,修得再嚴又怎樣?不觸犯不就好了
作者:
davidchamg
時間:
2024-2-25 06:14 PM
以前有重大過失及軍紀違規的,還可以送明德班悔過,現在只能放在部隊增加危安風險,這一部分應該也要考慮修訂一下。其他服兵役的善良老百姓也是需要保護的。
作者:
zogol
時間:
2024-2-26 09:29 AM
然後哩?還不是得付台灣人民的血汗錢繼續養米蟲?
作者:
op431069
時間:
2024-2-26 10:59 AM
有些大頭兵本來是1年兵犯錯過多有可能會超過1年才能服完兵役
作者:
aleta633
時間:
2024-2-26 11:40 AM
這有什麼好奇怪的?本就該如此阿
作者:
victorlion71
時間:
2024-2-26 01:11 PM
只是這種爛兵留在部隊
也沒好處
作者:
tknwo
時間:
2024-2-26 08:10 PM
印象中禁閉、悔過以前好像真的不計服役年資
作者:
gotw99
時間:
2024-2-26 10:16 PM
當兵就乖乖的,不要去搞自己最大尾的那種,不然兵都當不完了
作者:
navyytl48
時間:
2024-2-27 12:14 AM
要不要關也是長官說的算,關係好說真的不要犯天條也是屁股拍拍沒事,本來懲戒就是在嚇阻,就怕被有心人拿來利用
作者:
liapapayyy
時間:
2024-2-27 12:59 AM
有些頑劣份子都會嗆長官了,到時候部隊怎麼打仗?還是要恢復禁閉室那種處罰才能嚇阻這類狀況發生
作者:
KENNYG811
時間:
2024-2-27 08:50 AM
本帖最後由 KENNYG811 於 2024-2-27 08:51 AM 編輯
悔過與禁閉期間,不計服役年資 , 這感覺不錯
前提要是合理的判決 可以嚇阻現在越來越多白目的入伍兵
作者:
kkiitt
時間:
2024-2-27 10:03 AM
台灣真有趣,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期對比對比
到底是誰民主誰專制阿................
作者:
caress750520
時間:
2024-2-27 10:05 AM
為什麼進職場之前得要先當兵??
就是因為進去學習一下怎麼被操不反抗。
現在練習一下:”犯錯期間不發工資“也是很合理的吧?
作者:
bibby27
時間:
2024-2-27 11:50 PM
本來就該好好當兵
時間過很快的!!!
雖然大部分很無聊啦
但是可以認識更多人
作者:
79831714
時間:
2024-2-28 09:34 AM
當兵應該是好好服役,好好退伍,不要惹事不就好了
作者:
deathmask73
時間:
2024-2-29 12:32 AM
說來真的是奇怪 好好當兵安全退伍不是很好嗎
怎麼一堆奇奇怪怪 打班長 打連長的兵
作者:
BlancNeige
時間:
2024-2-29 02:22 AM
現在局勢緊張, 政府開始抓嚴了.
作者:
BC0951049
時間:
2024-2-29 10:07 AM
那我看應該要溯及既往才對
作者:
macjoe168
時間:
2024-2-29 02:52 PM
其實只要自己乖乖當兵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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